3/24(星期一)建仔放學路上與我相遇,用著一臉無辜表情看著我。
媽媽,我今天掐同學脖子。(嗯!心口有點小波動)
為什麼?
本來我不想掐X淵脖子的說,(還有覺察啊!有進步)因為他從星期五就一直叫我”豬腳”。
所以?
就江X毅啊!一直拿內衣廣告單丟我,我星期五就拿去回收箱了,今天他就一直丟過來,我就丟過去,啊,我就拉他頭髮。班長就一直記我啊!我就掐他脖子。
X淵是班長嗎?
不是,是廖X瑞。(啥!又多一個啊!心湖開始波動~小小的生氣了。)
不管怎樣,動手就不對了。
為什麼掐他脖子?
因為他記了我六十二筆,下課時廖X瑞把其他同學的X都擦掉,只留下我的。
覺得不公平、生氣、難過...。
嗯!
那也不能掐人家脖子啊!問你哦!誰最大聲。
我啦!可是他也不能擦掉啊!不然他也要把全部的人都留下來啊!
他也踢我下面啊!
哦!是怎樣?
我先打他臉啊!他就踢我下面,我才掐他脖子,好痛耶!(好假哦!沒怎樣啦!受害人表情,好氣又好笑)
那~X淵是怎麼回事?
誰叫他過來湊熱鬧?他就一直叫我”豬腳王、豬腳王...”,我很生氣啊!
生氣的原因是什麼?
那是吃的,而且他星期五就一直叫。
哦!可是我覺得不錯耶!你確實也喜歡吃豬腳啊!
建仔一臉氣嘟嘟。
叫”豬腳王”有關係嗎?就像我叫你”蘋果王、蘋果王”,你會生氣嗎?
頓了一下,才搖頭。(嘿!現在是為唱反調而唱反調啊!)
那表示你的心不客觀,而且你也真的喜歡吃豬腳啊!我是豬腳王,我會很高興耶!那麼以後同學吃豬腳都得經過我同意。
就是不要啦!
瞭解前因後果,當媽的一定又是一堆長篇大論,建仔開始不耐煩,還一直閃躲,我對建仔說:像現在,你就已經在做選擇了,你選擇不聽我的說法,選擇逃避,那麼就是決定惹我~生氣。(其實是要告訴建仔,一開始已經在學校做了動手的選擇,那麼就該想到回家會被碎碎唸及接受處罰。)
老師的處置是學童間互相道歉,她對孩子們說先動手的江X毅錯在先,但建仔動手錯最多,她在孩子的聯絡簿上也只簡明扼要的說明孩子動手掐兩位同學脖子,請家長協助督促。
問過孩子還有其他處罰嗎?
孩子是說沒有了。
問孩子,對老師今天的處理方式,他覺得如何?
建仔認為還好,至少老師是心平氣和的處理,不像以前是生氣的處理。
所以你選擇沒有生氣的面對老師?
對。
那~你有哭嗎?(老師曾反應,小子不管對錯都先擺出受害者姿態,她很不舒服)
小小的點頭。
嘿!有辦法一對三打起來,有法子大呼小叫,怎麼敢做不敢當?很委屈嗎?一哭,什麼理由都不成立了,只會讓人瞧不起耶!而且哭能解決事情嗎?
不能。
所以呢?
建仔選擇沉默不語。
我找出傷害罪的相關罰則,跟建仔討論,告知事情輕重,當建仔反應他會負責時,我反問建仔:拿什麼負責?若真傷害了人,有辦法賠嗎?道歉可以解決事情嗎?你的行為是父母管教不當所造成的,是父母要負責,也有可能是你直接送少年法庭,真的有辦法負責嗎?
搖頭。
我不知道孩子能聽進去多少,一次次、一遍遍的告知,真希望能為他種下法治的守法觀。
以下法則,引用聯晟-線上六法查詢

第277條(普通傷害罪)
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,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278條(重傷罪)
 使人受重傷者,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
第279條(義憤傷害罪)
 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。但致人於死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280條(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)
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,犯第277條或第278條之罪者,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。
第281條(加暴行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罪)
 施強暴於直系血親尊親屬,未成傷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第282條(加工自傷罪)
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,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,成重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因而致死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283條(聚眾鬥毆罪)
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,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下手實施傷害者,仍依傷害各條之規定處斷。
第284條(過失傷害罪)
 因過失傷害人者,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,致重傷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 從事業務之人,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,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。

其實建仔很討厭被人取綽號,曾有同學叫建仔”王建民”,他氣死了,經詢問才知道,建仔覺得自己有名有姓,又不叫”王建民”,為什麼大家要這樣叫他,他覺得不舒服。就算告訴他”王建民”是”台灣之光”耶!建仔還是不予茍同,就是不准別人這樣叫他。@.@///
過個兩個鐘頭,又與建仔討論起發生事件,我問建仔:沒有沒問過同學,為什麼要叫”豬腳王”?
沒有。
有沒有想過,人家可能是用來誇獎你的,而不是用來罵你的?
傻傻的表情。
而且那位拿內衣廣告丟你的同學,有可能是想跟你玩啊!結果你今天心情不好,就丟來丟過去,就吵架啦!如果是我,不想跟他玩,我會撿起來或收起來,那麼還玩得起來嗎?那麼還會被班長記六十二筆嗎?你是不是覺得內衣廣告很丟臉?
嗯!
有沒有發現,換個想法就不一樣了?有沒有覺得好無聊哦!為了這種事就吵起來了?
有啦!有啦!(做鬼臉)
我對建仔說,這件事雙方都有錯,一個巴掌拍不響,一定是有來有往才會變成這樣,而且我認為彼此間都有那種想找人挑釁的行為,一個明知建仔不喜人叫綽號,偏要叫,還趁建仔生氣時去湊熱鬧;一個是把建仔已經回收的紙張撿起來,與建仔互丟;班長的不公平,一定是會引起紛爭的,只是處理方法有好多種,建仔卻選擇了最不智的方法,又一遍遍的告訴建仔有哪些方法可以應對,真希望這些能成為他日後的處理選項。
一樣請建仔打電話去跟同學家長道歉,有一位家長不在家,跟廖X瑞詳談後,他認為沒關係啦!而且他也打了建仔,就不用再跟媽媽道歉了,況且他也不清楚母親什麼時候才會回家。(我不知道老師是如何處理的,她在建仔聯絡簿上寫明掐X淵及X瑞脖子,但有無在另兩位同學聯絡簿上寫明,我不知道,我都一律再請建仔跟對方家長道歉,方法不好,可是建仔的行為也不恰當,將心比心,我還是會這麼處理。)
聊一下,建仔認為老師應該只有寫他的聯絡簿,我問他如果老師真的這麼做,老師在做什麼?建仔不懂,我分析給他聽,再舉例告訴他:如果今天爸爸上班被狗咬了,你的感覺怎樣?
沒公德心、會生氣、心疼,還會想去打那條狗。
所以今天你掐人家脖子,對方家長知道,反應是一樣的,對方父母一樣會不舒服,也一樣會採取行動,如果遇到比較據理力爭的家長,爸爸媽媽道歉都道歉不了,或許還得跑法院,知道嗎?所以老師如果真的沒寫,那麼老師是再幫你、維護你。那是你現在遇到不錯的家長及老師,不見得日後你都會遇上這樣的人,也不是每個人都得原諒你,知道嗎?
嗯!
難得他功課一下子就寫完了,我的處罰是不准玩也不准開電視。建仔直喊不公平,我也對建仔說,你惹出事情讓我處理,就公平嗎?建仔才甘願接受處罰。
晚上,我與建仔爸聊起事情經過,建仔爸對”豬腳王”的反應與我一般,我笑翻了,因為建仔突然覺得自己太大驚小怪,一直對我做鬼臉。
希望這事件能讓孩子記取教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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