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建仔小一開始就是交通志工,持至今日,卻有許多無力及挫折。
從以前就一直勸導:過馬路請走斑馬線。還是看到一堆父母帶著孩子在馬路上奔跑,不誇張哦~是馬路上奔跑,而且只要有家長帶頭,後面一定有一群跟著跑,就會看到一堆人在馬路上跑馬拉松,嘿~志工不等於警察,雖然我們有職權,可這樣的跑法,萬一發生意外是誰的責任?等下一個紅綠燈會怎樣啦?這樣斜著跑過來,我是要等你們,還是不等?
我更受不了都要變號誌了,我還在斑馬線上催著學童、家長腳步加快些,因為我不喜歡也不習慣,紅燈時我還在斑馬線上維護你們過馬路,這不合情也不合理,可家長無所謂、學生也無所謂,現在是怎樣啦~交通志工理當如此嗎?還有車子要過捏~我們擋住車子去路是維護彼此間的安全,可也要彼此退一步,體諒一下啊!
機車騎士也是,別看自己車子輕薄短小,想說不理會志工指揮,硬要鑽縫,萬一就在一瞬間,換個角度想一下嘛~現在多等個幾秒,危險機率也降低,這樣不是很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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